我不是負責具體協商流程的部門,具體的作業規則和流程,我無法自行回復。但針對一些合同上明確規定的內容,我這邊可以做出解答。現在只是在和很少一部分的房東協商降租過程中,不存在強制降租情況。在協商的溝通過程中,也都是基于合同條款進行協商,并不會直接違反合同。
關于自如為什么提出協商降租,我先說明一下情況:
自如通常和房東簽三到五年,甚至八年的合同,同時,自如本身每年會給房東13%的“漲出”等。近兩年因為疫情等綜合因素,杭州整體租賃市場有一個下行的過程。比如說,在2018、2019年時,有一個預期收益價格,而現在自如給到房東的租金價格遠遠高于自如對外出租的房租租金。部分房子的整個經營情況,都可能處于虧損狀態。
自如畢竟是一個在正常經營,也希望長久持續經營的企業。肯定不希望出現大量的或者說很多指數化虧損的情況存在。在這個狀態下,我們跟這少部分房東有關于租金的協商。也就是說,自如并沒有在這些房東的房子上,獲取了很大的收益。
同時,我想說的一點是,權利應用是平等的。當房東認為他需要賣房子或者說其他方式來運營他資產的情況下,他也可以向自如提出解約申請,或者說申請租金調整。在現實當中,因為賣房子或者其他因素提前解決的房東量也不在少數。
國家法律賦予的權利的基礎上,自如也有權提出提前終止合同,或者說做低收益的調整。這個是目前大環境影響下,普遍存在的情況。
關于部分房東提出的“房東遭遇降租騷擾電話”情況,我不了解:
我們要求員工按照公司規則與房東進行溝通。如果真得有員工在房東明確提出拒絕協商降租的前提下,依然頻繁打電話給房東,這可能是員工的個人行為,如果房東能夠提供相關憑證,我可以去核實,也可以提交公司進行處理,公司相關部門會進行核查和內部處罰。自如對員工的行為肯定也有約束。
關于部分房東提出的“房東被要求賠償裝修費”,“賠償裝修費”說法本身就有誤:
自如并非要求房東“賠償裝修費”,裝修費用是跟房東協商用于他房屋對外出租時的增值,這個是雙方共同協商認可后再投入進房東房屋的。房屋進行裝修,是為了讓房屋拿到更好的出租出臺。根據國家法律規定,費用用在房東房子中,且經過房東同意的情況下,相關的支出在提前解約情況下可以由雙方來協商,支付相應比例。當然也會根據“誰提出解約條款,來進行按比例協商支付”原則。
自如不會說需要房東來賠償什么,只是針對一些成本、相關費用進行雙方協商,協商相關支付比例。這個是國家法律認可的,也在是合同條款里。
關于部分房東提出的“房東遭遇強制降租”,說法本身有誤:
按照自如規定,關于協商內容需要跟房東明確解釋清楚,以及依據相關法律,也要跟房東講清楚。但也可能存在一種情況:當房東聽到說我們要提前解約,房東就不再聽下去,直接掛斷電話。通過其他途徑去了解到一些解約規則,了解網上溝通的一些情況。
自如所有的運營和合同,都需要經過相關部門監管。而實際上我們在運營合同簽署當中,我們也按照政府的要求和因為以前某些事情的一個后續影響。避免自如進行些違規經營。
解約肯定按照合同條款和國家法律的允許范圍內做的一些動作,不會違反法律條款和規定。
關于部分房東提出的“房東遭遇逾期打款”,不可能存在:
自如按照規定需要在期限規定內,打房租款給房東,不可能存在超期未打款情況。因為自如現在整個運營狀態和資金非常正常。我們甚至于在政府那邊,還有監管資金站。這種情況下,逾期不打款不可能出現。
唯一可能出現的情況是,舉個例子,他原定的打款日是十號,因為財務結算或者說其他的一些情況,延期兩到三天,或有可能是五天,但是我們有一個規定,起止算15天以內一定會完成打款的,是不可能存在超期打款;蛘咭部赡,這個日期在某個月份,而這個月份剛好是空置期,空置期其實不打款的,會延到下個月去打款。
我來自如將近三年,到現在為止,沒有接到過任何一次,“因為自如原因,導致的超期打款超過15天”的情況。